| 和平区取缔马路市场通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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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3-17 10:58 文章来源:和平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为贯彻落实市、区政府关于“取缔占道市场,还道路以交通”的有关精神,规范市容秩序,提高环境质量以崭新的城区面貌迎接“世园会”的召开,现决定对和平区行政区划内占道市场予以取缔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取缔范围:和平区行政区划内。
二、取缔内容:现有占道市场(包括已审批的早市、日市、夜市)、占道经营摊区。
三、取缔时间:
1.占道市场、占道经营摊区内业户于2006年3月25日24时前自行停止经营。
2.2006年3月26日零时起,对继续从事占道经营的业户,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强制取缔并予以处罚。
望被取缔市场内涉及的业户,从大局出发,响应号召,支持并配合工作。在取缔过程中,对不听劝告或无理取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,视其情节依法进行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特此通告
沈阳市和平区经济贸易发展局
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
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
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平分局
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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